2-2 法遵與誠信經營
法遵與誠信經營
衝擊影響
法遵和誠信經營若管理不當可能會影響公司業務運營,還可能嚴重損害企業的品牌形象和長期發展。因此,建立健全的法規遵循和誠信經營制度是維護企業永續發展的關鍵。
政策承諾
公司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反貪腐、反賄賂政策,以落實企業誠信經營政策。
採取之行動
1. 訂定《誠信經營守則》
2. 制定《反貪腐、反賄賂政策》
評估機制
由稽核與管理相關權責單位負責監督與執行,確保目標的有效達成。
目標
短期目標:
1. 推動ESG相關守則及政策的公佈及實施,後續研擬加強法遵、評估及落實相關政策執行方式、進度與實施教育訓練的可行性。
2. 確保無行政或司法制裁和罰款等違規事件。
中長期目標:
1. 維持無行政或司法制裁和罰款等違規事件。
2. 制訂加強法遵及誠信經營之宣導與執行面監督機制,並舉辦相關教育訓練。
3. 與上下游的合作夥伴共同遵守企業社會責任,以防止違法貪腐事件的發生。
績效結果
2023年並無任何行政或司法制裁和罰款等違規事件
2023年未收到任何申訴舉報或請求
川方企業為達成企業永續發展並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並讓全體同仁於日常工作中有所依循,本公司爰參考「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參考反貪腐、反賄賂國際組織相關公約制定《反貪腐、反賄賂政策》,以強化公司內部從業道德並落實企業誠信經營政策,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川方企業在與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夥伴進行業務往來時,將嚴謹考量其合法性及是否存在不誠信行為的風險,確保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紀錄的對象進行業務交易,並在契約內明確規定遵守誠信經營政策的要求,對方涉及不誠信行為且經查證屬實,本公司將有權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
誠信經營守則
川方企業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據以訂定防範方案並定期檢討防範方案之妥適性與有效性。
本公司訂定防範方案涵蓋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
一、行賄及收賄。
二、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三、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四、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五、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六、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七、產品及服務於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時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
反貪腐管理
方企業在所有商業互動關係中都謹守高規誠信標準,對於貪腐和賄賂採取零容忍態度,特訂定《反貪腐、反賄賂政策》,以建立明確之反貪腐及反賄賂準則,並為相關利害關係人提供指導以協助其防止賄賂和貪腐行為。該政策中明訂禁止在業務執行時從事之任何形式的賄賂、貪腐行為,以杜絕賄賂與貪腐;預防任何形式的賄賂、貪腐行為,以遵守反貪腐相關法律要求,並透過該政策之實踐發展本公司企業誠信經營文化。 本公司亦定期就反貪腐法令遵循之原則與標準事項,對員工與相關利害關係人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及反貪腐之政策及因違反本政策可能導致的後果與風險。
檢舉制度
川方企業設有匿名的檢舉信箱,讓員工能夠匿名報告公司內部的不法行為,並承諾保護舉報人的權益。本公司規劃未來將進行檢舉制度之加強,其內容將涵蓋下列事項:
一、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或委託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箱、專線,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二、指派檢舉受理專責人員或單位,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管理階層,應呈報至監察人,並訂定檢舉事項之類別及其所屬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式。
三、訂定檢舉案件調查完成後,依照情節輕重所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必要時應向主管機關報告或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四、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檔製作之紀錄與保存。
五、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之保密。
六、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之措施。
七、檢舉人獎勵措施。
本公司由稽核單位負責受理檢舉事項,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監察人。